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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三灣國民中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■作業依據: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: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,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;其有變更者,亦同:
一、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。
二、 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。
三、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。
四、 個人資料之類別。
※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( 民國 101 年 10 月 1 日 修正 )。
■公告日期:2014-06-20
苗栗縣三灣國民中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■保有機關:苗栗縣三灣國民中學
■聯絡方式
地 址: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忠信路17號
電 話:037-831002
電子郵件:nknu48852056@webmail.mlc.edu.tw
附件:
個人資料保護法.pdf[個人資料保護法]
[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]
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.pdf[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]
學校事務、活動涉及個人資料得否公開(利用)之檢視流程及說明.pdf
[學校事務、活動涉及個人資料得否公開(利用)之檢視流程及說明]
政府資訊及個人資料利用檢核參考表.pdf[政府資訊及個人資料利用檢核參考表]